法律解答:出嫁的女儿有权继承父母的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核心分析:法律适用逻辑:基于男女平等原则,女儿与儿子在继承父母财产上享有同等权利。各方权利义务: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关键构成要件:只要女儿与父母存在父母子女关系,就具有继承权,不因出嫁而丧失。实务建议:收集证据:比如父母的死亡证明、财产凭证等。确定继承方式:若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协商或诉讼:继承人之间可先协商分割财产,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继承诉讼,通过法院判决确定各自应得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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