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连带责任人被执行后,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进行追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核心分析:1. 首先需明确连带责任人之间存在连带债务关系。2. 当其中一人被执行后,若其承担的债务超出自身应承担份额,就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3. 关键在于确定各连带责任人应承担的份额,若难以确定则视为份额相同。实务建议:1. 收集相关证据,如各方关于债务分担的约定、合同等,证明自己应承担的债务份额。2. 与其他连带责任人协商追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3. 向法院提起追偿之诉时,需明确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提交相关证据。4. 在诉讼过程中,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举证、质证等环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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