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法院起诉离婚时,一方不同意,法院也有可能判决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核心分析:首先,离婚诉讼中法院会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若存在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法定情形,即便一方不同意,法院也可判决离婚。其次,原告有举证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义务,被告则可反驳。关键在于是否有证据支撑感情破裂的主张。实务建议:原告要收集如分居证据(租房合同、分居协议等)、感情不和相关证据(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及证据。法律程序大致是法院受理后先调解,调解不成则开庭审理,最后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若一审未判离,符合条件时可在分居满一年后再次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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