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离婚时需要分割的财产主要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核心分析:1. 适用逻辑:基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共有的原则,离婚时需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2. 权利义务: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分割时应遵循公平原则。3. 关键要件:财产取得时间需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情形。实务建议:1. 收集证据:整理工资条、银行流水、投资收益凭证、房产证等财产相关证据。2. 协商分割:先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财产分割方式。3. 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在诉讼过程中,按照法院要求提供证据,参与庭审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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