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的情况下,正常情况下我方无需赔偿。法律依据: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核心分析:在此种情况下,责任明确在对方。对方要承担因其过错导致事故产生的全部赔偿责任,包括我方的人身伤亡损失、财产损失等。关键在于事故责任认定为对方全责。实务建议:首先要及时报警并保护好现场,配合交警进行事故责任认定。收集好事故相关证据,如事故现场照片、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清单、车辆维修发票等。与对方及对方的保险公司积极沟通理赔事宜。若协商不成,可以向交通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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