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在一定条件下,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可以合并审理,但不是简单的一起起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民事起诉状时,对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且不属于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需要补充必要相关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在补齐相关材料后,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立案后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或者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裁定驳回起诉。核心分析:首先,要区分案件涉及的民事与刑事法律关系是否紧密相关。若民事纠纷基于刑事犯罪行为产生,且该犯罪行为影响到民事责任的认定等,可考虑合并审理。例如因犯罪行为导致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各方权利义务需根据具体案件事实确定。关键构成要件是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存在直接关联,且合并审理有利于查明事实、提高诉讼效率。实务建议:当事人应先向法院咨询案件是否符合合并审理条件。收集好相关证据,如证明民事纠纷事实的合同、票据等,以及与刑事犯罪相关的证据线索。按法院要求准备好起诉状等诉讼材料,明确阐述民事和刑事相关的事实及诉求。法律程序上,先由法院审查是否受理,受理后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审理顺序,可能先刑事后民事,也可能交叉审理。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