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企业贷款后破产,债务需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清偿。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核心分析:首先明确企业破产后,要区分不同性质的债务。职工权益和税款优先于普通债权受偿。银行贷款属于普通债权,按上述顺序清偿。关键在于确定破产财产范围,这涉及到对企业资产的清查和核算。各方权利义务方面,债权人有权申报债权参与分配,企业有义务配合清算工作,向债权人披露财务状况等信息。实务建议:银行等债权人应及时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提交贷款合同等相关证据。管理人会对企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处置,债权人可关注资产处置情况。企业破产程序一般包括申请、受理、宣告、清算等阶段,债权人要及时了解程序进展,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如对破产财产分配有异议,可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并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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