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企业离职后,符合一定条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只要符合上述规定情形,职工就有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权利义务:职工有按规定申请提取的权利,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审核并按规定办理提取的义务。关键构成要件:需满足规定的几种提取情形之一。实务建议:准备材料:一般需身份证、离职证明等。办理流程: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管理中心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会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提取手续,将款项打到职工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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