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同时,用人单位还需向劳动者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核心分析:用人单位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义务。未签合同超过一个月,就需支付双倍工资。满一年未签合同,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仍需支付之前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关键在于用工时间和是否签订书面合同。实务建议:收集能证明用工起始时间的证据,如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申请仲裁时,需提交仲裁申请书、证据材料等,按仲裁程序进行。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