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接受虚开并不一定都不判刑,是否判刑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是善意取得虚开发票且能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发票,一般不构成犯罪,但可能需补缴税款等;若是恶意接受虚开发票,则可能构成虚开发票相关犯罪,会被判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涉及虚开发票达到一定情节,会触犯《刑法》相关条款。核心分析:对于善意取得,主要看是否确实不知取得的是虚开发票,且能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重新取得合法有效发票。若善意取得,不构成犯罪,但需补税等。恶意接受虚开发票,主观上有故意,严重扰乱税收征管秩序,构成犯罪会被判刑。关键在于是否明知是虚开发票而接受。实务建议:企业应加强财务和发票管理,严格审核发票真实性、关联性。若发现接受的发票可能有问题,及时与税务机关沟通,说明情况,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取得发票的真实性和业务的真实性。若被认定恶意接受虚开发票,积极配合调查,争取从轻处罚情节,如主动补缴税款、滞纳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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