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出现以下情形时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当出现上述法定情形时,为保障子女利益,法律允许变更抚养权。权利义务:一方有抚养能力且子女有意愿跟随其生活等情况可要求变更;另一方若存在不利于抚养子女的行为,可能丧失抚养权。关键构成要件:需有法定情形的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对方虐待子女的相关证据等。实务建议:收集证据:收集能证明对方存在不利于抚养子女行为或自身抚养能力提升等相关证据,如医院病历、对方打骂孩子的视频、自己收入证明等。寻求帮助:可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程序:准备起诉状、证据等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根据审理结果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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