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后,双方再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此时可以离婚。如果一方要求离婚,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后认为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核心分析:协议离婚时,双方需达成一致并签订离婚协议,明确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关键在于双方自愿及对相关事项的协商一致。诉讼离婚时,原告需提供感情破裂等证据,法院依据法律和证据审理判决。关键在于证明感情确已破裂。实务建议:协议离婚:准备好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冷静期内慎重考虑是否真的要离婚。诉讼离婚:收集感情破裂证据,如分居证明、家暴证据等。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按法院通知参加庭审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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