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刑事传唤属于强制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核心分析:1. 适用对象:针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2. 目的:为了讯问犯罪嫌疑人,获取案件相关信息。3. 程序要求:需出示证明文件,对现场发现的可口头传唤并记录。4. 时间限制:一般不超十二小时,特殊情况不超二十四小时。实务建议:1. 犯罪嫌疑人应配合传唤,如实回答问题。2. 公安机关执行传唤时要严格遵守时间等规定。3. 若犯罪嫌疑人认为传唤违法,可向其上级机关或同级检察院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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