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被执行人一般不需要另起诉讼。1. 执行程序中直接申请追加: 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执行程序中向执行法院提出追加被执行人的申请。例如当存在被执行人是法人分支机构且无能力履行义务时可申请追加其法人为被执行人;或者发现被执行人通过离婚、分立等方式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符合法定情形的可申请追加相关主体为被执行人。 执行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若经审查认为符合追加条件会作出追加裁定。2. 无需另起诉讼的原因: 另起诉讼会增加当事人的时间、精力和经济成本。而在执行程序中直接追加能更高效地解决问题及时保障债权人的权益。 执行程序中的追加审查机制是基于执行案件本身的事实和法律关系进行判断与诉讼程序相比更具灵活性和针对性能快速确定是否应追加被执行人及责任承担方式。3. 特殊情况: 如果追加被执行人涉及到复杂的实体权利义务争议仅通过执行程序难以认定法院可能会告知当事人通过另行诉讼解决。但这种情况相对较少一般能在执行程序中审查清楚的不会要求当事人另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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