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确定债权性质:首先要明确各债权是普通债权还是有担保的债权等。有担保的债权如抵押权、质权等担保权人就担保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2. 执行顺序: 若都是普通债权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先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法院其执行的债权人先获得清偿。 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3. 参与分配: 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 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4. 分配原则: 一般是按照债权比例对可供执行的财产进行分配。计算各债权人的债权金额总和然后用每个债权人的债权金额除以债权总额得出该债权人应得的分配比例再按照此比例分配财产。 分配时会预留必要的生活费用等给被执行人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总之多个债权人先后起诉涉及财产分配时要依据债权性质、执行顺序等规定来公平合理地进行分配。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