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1. 货币补偿: 是指拆迁人将被拆除房屋的价值以货币结算方式补偿给被拆迁人。 货币补偿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操作时拆迁方会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评估得出合理价值然后以货币形式支付给被拆迁人。被拆迁人拿到补偿款后可自行选择购买合适的房屋等。2. 产权调换: 是指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产权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换产权并按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结算调换差价的行为。 被拆迁人可以选择原地回迁或异地安置。 例如拆迁人提供新建的房屋给被拆迁人双方根据房屋价值差异多退少补。产权调换能保障被拆迁人的居住权益让其继续在熟悉的区域或新的合适地点居住。此外在一些情况下还可能存在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相结合的方式由被拆迁人根据自身需求进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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