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定罪标准如下:1. 非法性: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比如未获金融监管部门许可就擅自开展吸存业务。2. 公开性:通过网络、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像在网络平台大肆宣传吸存项目。3. 利诱性: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例如承诺高额利息回报吸引公众存款。4. 社会性:指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即不限于特定的亲朋好友等而是面向社会大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等情形将予以立案追诉。一旦符合这些定罪标准司法机关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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