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刑事拘留后一般会通知家属。具体情况如下:1. 通知主体:公安机关在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2. 通知内容:通知家属时会告知家属被拘留人的姓名、涉嫌的罪名、被拘留的时间和地点等基本情况。3. 无法通知的情形:包括被拘留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没有家属的;提供的家属联系方式无法取得联系的;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通知的等。4. 通知方式:一般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家属也可以采用书面通知等其他适当方式。如果家属长时间未收到通知可以主动联系当地公安机关询问情况以了解亲人的具体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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