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律师会见嫌疑人时通常可以携带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这是《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必要文件用于证明律师的身份和会见的合法授权。2. 一般情况下不允许携带通讯工具进入会见场所以防止信息不当传递等情况发生。但有些看守所可能允许律师使用专门的会见室电话与嫌疑人通话。3. 律师可以携带相关的法律文书资料如法律法规汇编、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复印件等以便在会见时与嫌疑人交流案件情况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思路。不过具体是否允许携带某些特定资料需根据看守所的规定执行。4. 笔记本、笔等记录工具是可以携带的方便律师记录会见过程中的重要信息包括嫌疑人的陈述、案件疑点等以便后续整理分析更好地为案件服务。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