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提出时间: 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即在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2. 逾期提出的后果: 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管辖权异议之后再提出的法院一般不予审查。 这意味着法院会继续按照原有的管辖安排进行案件审理当事人可能丧失通过管辖权异议改变案件管辖法院的机会。3. 特殊情况: 如果当事人在答辩期满后发现案件不应由受诉法院管辖而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法院应告知其可在下次开庭前提出。 若其未在下次开庭前提出法院不再审查该管辖权异议申请。4. 提出方式: 通常应向受理案件的法院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写明理由。 申请书应明确指出认为案件不应由该法院管辖的具体依据比如地域管辖或级别管辖方面的问题等。总之在民诉中准确把握管辖权异议的提出时间至关重要当事人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及时行使权利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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