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如下:1. 货币补偿: 房屋价值补偿:根据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通过评估确定其市场价值以此给予补偿。 搬迁费:一般按照房屋面积计算给予一定金额的搬迁费用用于补偿被拆迁人因搬迁产生的费用。 临时安置费:若被拆迁人需要临时安置根据安置时间和房屋情况给予相应的临时安置费用。2. 产权调换: 提供与被拆迁房屋面积、价值相当的安置房。 计算被拆迁房屋与安置房的差价多退少补。3.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对于经营性房屋根据经营状况、纳税情况等确定停产停业损失给予相应补偿。4. 装修及附属设施补偿: 对房屋的装修价值进行评估给予装修补偿。 附属设施如围墙、门楼等也会根据其价值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标准会因房屋性质、地段等因素有所不同在拆迁过程中拆迁方应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程序进行补偿被拆迁人有权了解补偿标准及依据对不合理的补偿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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