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一顺序继承人: 配偶: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配偶相互享有继承权。比如在婚姻关系中一方去世另一方作为配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例如亲生子女无论是否与父母共同生活都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养子女与养父母形成收养关系后对养父母的遗产有继承权。 父母: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2. 第二顺序继承人: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3. 继承顺序规则: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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