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规定土地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如下:1. 耕地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三十年。2. 草地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五十年。3. 林地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七十年。需要注意的是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同时当事人订立土地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对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进行明确约定。在实际签订土地租赁合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确定租赁期限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因期限约定不合法而产生纠纷。如果超出上述法定最长期限签订合同超出部分可能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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