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违法主要涉及以下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行政机关违反此程序规定进行强拆的属于违法。2.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若未按此程序自行组织强拆的违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未经法定程序强拆的属于违法行为。总之强拆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否则即构成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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