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办理离婚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及流程:一、协议离婚1. 准备材料: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需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2. 申请: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并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3. 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4. 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5. 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6. 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二、诉讼离婚1. 起诉: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如身份证、结婚证、感情破裂证据等。2. 受理:法院对符合起诉条件的予以受理并通知双方当事人。3. 审理:法院会安排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需到庭参加诉讼。审理过程中法院会对案件事实进行调查听取双方陈述和辩论。4. 判决: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依法作出判决。如果判决准予离婚会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一并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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