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规定: 现在协议离婚设有冷静期。冷静期为30天。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2. 操作流程: 首先夫妻双方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 然后进入30天冷静期在这期间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 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才会发给离婚证至此离婚手续完成;若这30天内双方未共同申请就相当于撤回了离婚申请离婚程序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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