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人无力偿还债务一般情况下不会被拘留。1. 正常经济困境:如果确实是因为经营失败、收入骤减等客观原因导致无力偿还这属于民事范畴债权人通常只能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法院不会直接拘留欠债人。2. 恶意拖欠:若欠债人有能力偿还却故意拖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可能会面临司法拘留。这种拘留一般每次不超过十五日。3. 伪造证据等妨碍执行行为:在执行过程中欠债人若通过伪造证据、转移财产等手段妨碍执行工作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拘留措施。4. 司法拘留程序:由法院作出决定将欠债人送交拘留所执行。被拘留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总之单纯无力偿还债务不是拘留的理由但如果存在恶意逃避等违法行为法院有权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来维护司法秩序和债权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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