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2. 对于重大、复杂、疑难的案件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三十日。3.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六十日。4. 在实践中公安机关会尽快对报案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如果符合立案条件会迅速开展侦查工作;若不符合立案条件也会及时告知报案人原因。报案人如果对公安机关的立案决定有异议可以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三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并将决定书送达控告人、举报人。总之公安机关立案时间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而定目的是确保依法、高效处理各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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