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不公证也可继承房屋。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这表明并非必须公证才能继承房屋。核心分析:适用逻辑:继承人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继承转移登记。权利义务:继承人有如实提供材料的义务,登记机构有审核并依法办理登记的职责。关键要件:需提供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遗嘱或法定继承人关于房屋分配的协议等。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准备好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簿等)、遗嘱(如有)等材料。申请登记:前往房屋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审核与登记:登记机构审核材料,符合规定的予以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