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2. 若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3. 第一次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法院通常会先进行调解尽量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如果调解不成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比如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法院可能会判决准予离婚;若不存在这些法定情形法院可能判决不准离婚。4. 判决不准离婚后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一般不予受理但有新情况、新理由的除外。被告起诉不受此限制。5. 一方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审理期限一般也是三个月或六个月具体依程序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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