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离婚协议并非必须经过公证处公证。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此条款并未提及公证是离婚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核心分析:离婚协议的生效要件是双方自愿签订且在婚姻登记机关完成离婚登记手续。只要协议内容合法、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在办理离婚登记后即产生法律效力。双方在协议中明确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等问题的处理方式。关键在于协议需体现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且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实务建议:签订离婚协议时,确保内容清晰、明确,避免歧义。双方仔细核对协议条款,确认无误后签字。若对协议内容不放心,可咨询律师审查。办理离婚登记时,按婚姻登记机关要求提供协议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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