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离婚后男方支付孩子抚养费的数额,需综合多种因素确定,并无固定统一标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核心分析:首先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包括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其次是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如收入水平等。还要参考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实务建议:双方可先协商抚养费数额及支付方式,签订书面协议。协商不成时,可向法院起诉。起诉时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孩子的实际花费凭证、男方收入证明等。法院一般会根据上述因素综合判定抚养费数额,通常为男方月收入的20%-30%。若有特殊情况,如孩子重大疾病等,可要求增加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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