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是指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轻微交通事故。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当事人无法及时移动车辆影响通行和交通安全的,交通警察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具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处理。撤离现场后,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陈述等,认定并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道路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并根据本规定第六十条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三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核心分析:适用逻辑:此类事故因情节简单,无需复杂调查程序,旨在快速处理以恢复交通。权利义务:交警快速认定责任,当事人应配合处理。关键要件:事故轻微,事实清晰。实务建议:发生事故后,拍照固定现场证据,如车辆位置、碰撞部位等。尽快撤离现场,避免影响交通。按照交警要求提供相关信息,配合责任认定。若对责任认定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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