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融资租赁利息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计入固定资产成本。法律依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一条规定,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核心分析: 若融资租赁满足上述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且实质具有融资性质,那么利息部分应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成本。这是因为该利息是为取得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必要支出。 出租方与承租方存在融资租赁法律关系,承租方有义务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包括利息部分,出租方有权利收取相应费用。 关键构成要件在于判断是否符合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且实质具有融资性质。实务建议:企业首先应查看租赁合同中关于租金支付方式及期限等条款,判断是否符合资本化条件。若符合,收集相关合同、支付凭证等作为证据。在账务处理时,按照准则要求准确计算利息资本化金额。如有疑问,可咨询专业的会计师或向当地财政部门寻求关于会计准则应用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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