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嫁出的女儿有义务赡养父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核心分析:赡养义务基于父母子女关系产生,不会因女儿出嫁而消除。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改变。构成赡养义务需满足父母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这一条件,同时子女为成年且有赡养能力。实务建议:若父母要求女儿履行赡养义务遭拒,可先尝试与女儿沟通协商,明确告知其赡养义务及法律规定。协商不成,父母可收集女儿未尽赡养义务的证据,如女儿未支付赡养费、对父母生活不管不问等证据。向女儿住所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女儿支付赡养费等,通过法律途径保障自身权益。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