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离婚子女抚养权的确定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为核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核心分析: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母亲抚养一般更有利,这是基于对婴幼儿成长环境稳定性等因素考虑。已满两周岁的子女,法院综合双方经济状况、抚养能力、生活环境等判定。例如一方长期有不良嗜好不利于孩子成长,另一方工作稳定有更多陪伴时间等因素会被考量。子女已满八周岁,尊重其意愿,因为此时孩子已有一定自主意识和判断能力。实务建议:收集证据证明自身抚养优势,如经济收入证明、教育环境情况、居住条件等。若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准备好起诉状、证据等材料。按照法院通知参加庭审,在法庭上充分阐述自己抚养孩子的有利条件和对方不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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