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婚前一方买房,婚后父母还贷,离婚时该房产一般归婚前购房方所有,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应由该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核心分析:婚前购房行为属于个人财产购买房产。婚后父母还贷,若无明确约定是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一般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关键在于区分房产的购买时间及资金来源。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购房合同、贷款还款记录、父母出资证明等。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判决。注意举证责任,主张房产归属的一方需证明购房资金来源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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