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过了仲裁时效仍能向法院起诉,但可能面临败诉风险。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核心分析:仲裁时效是为促使当事人及时行使权利。过了时效起诉,法院仍会受理,但对方以时效抗辩时,若劳动者无法证明存在时效中断、中止情形,可能败诉。实务建议:收集能证明仲裁时效中断、中止的证据,如曾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的聊天记录、邮件等,或用人单位同意履行义务的书面材料等。起诉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证据等材料,按法院通知参加诉讼,遵循法院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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