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被别人追尾且对方全责,一般对方应赔偿车辆维修费用、因车辆维修导致的合理交通费用等直接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因对方追尾行为导致事故发生,对方存在过错,需承担赔偿责任。权利义务:全责方有义务赔偿无责方的损失;无责方有权要求全责方赔偿因事故造成的合理损失。关键构成要件:需证明追尾事实及对方负全责,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实务建议:及时报警,由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明确责任划分。保留好车辆维修发票、维修清单、交通费用凭证等相关证据。与对方及对方保险公司沟通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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