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合同附加条款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是有效的。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附加条款作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意思表示真实等,就具有法律效力。核心分析:意思表示真实,双方自愿达成附加条款内容。内容不违法,不违背公序良俗。与主合同相关联且不冲突。实务建议:明确附加条款的主题,例如关于价款调整、履行方式变更等。清晰表述权利义务,避免模糊不清。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附加条款,确保意思表示的一致性。可以将附加条款编号,并注明与主合同的关联关系,方便查阅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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