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签了商品房认购协议并付了定金,是否能退需视具体情况而定。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核心分析:若因购房者自身原因,如不想购买了,导致不能签订正式购房合同,那么无权要求退还定金。若因开发商原因,比如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无法办理产权登记等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若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如不可抗力等导致合同无法签订,定金应予以退还。实务建议:收集证据:若认为是开发商原因导致不能签订合同,收集相关证据,如开发商的宣传资料、口头承诺等。协商解决:先与开发商协商,说明情况,争取退还定金。寻求帮助:若协商不成,可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反映情况,寻求协助。法律途径:必要时可通过诉讼解决,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和诉求,由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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