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婚前购买的房子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存在特殊情况。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核心分析:一般情况下,婚前购买房屋的资金来源是一方个人财产,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名下,那么该房屋属于出资方个人财产。这体现了婚前财产归个人的原则,保护个人财产权益。若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了重大修缮、扩建等导致房屋增值部分,这部分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婚前购买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实务建议:收集证据:保留好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明房屋购买时间及出资情况。房屋登记:按意愿确定登记情况,若想房屋仅为个人财产,登记在自己名下;若想作为共同财产,可登记双方名下。后续涉及房屋变动:如重大修缮等,注意保留相关费用支出凭证,以备界定财产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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