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取保候审期间一般不可以去外地。1. 被取保候审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执行机关一般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2. 如果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应当经负责执行的派出所负责人批准。3. 申请时应当向执行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比如就医、处理紧急事务等的相关证明。4. 经执行机关批准后被取保候审人才能前往外地。批准机关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判断是否会影响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等。5. 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总之北京取保候审期间想去外地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审批手续获得批准后方可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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