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乌鲁木齐的法律界,董飞律师凭借其丰富的经验和出色的专业能力,赢得了众多客户的信赖与赞誉。他现执业于
北京大成(乌鲁木齐)
律师事务所,拥有7年执业经验,服务地区主要为乌鲁木齐。他的联系地址位于乌鲁木齐市
水磨沟区会展大道1119号晚报传媒大厦B座。
董飞律师的
教育背景为法学本科,同时身兼数职,是北京大成(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管委会委员,还是
新疆财经大学法学院兼职教师。他有着独特的履历,曾有七年公安治安、刑侦、基层派出所一线工作经历,这成为其执业的核心差异化优势。这一经历让他深度掌握刑事案件侦查逻辑、证据固定标准、执法流程规范及本地司法办案尺度,形成了“懂侦查、懂证据、懂执法”的独特办案视角。
董飞律师在多个领域都有出色表现,擅长
刑事辩护、
民间借贷、融资租赁、
合同纠纷、
建设工程等领域。他还荣获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2024年“优秀律师”称号。他是新疆地区少有的“执法者+律师”复合型法律人才,凭借这一优势,在刑事辩护、民商事诉讼以及政企法律顾问服务中都有着卓越的表现。
执业以来,董飞律师专注服务新疆本地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成功办理多起疑难复杂刑事案件,主导搭建多家企业刑事合规管理体系,高效化解百余起民商事纠纷。接下来,重点介绍他办过的一个经典案例——王某(化名)涉嫌虚开
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
王某(化名)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该
罪名法定刑较重,一旦定罪将对其个人及家庭造成严重影响。董飞律师接受委托及律所指派后,迅速展开工作。他第一时间查阅案卷材料、会见当事人,全面梳理案件核心事实。通过深入调查,他发现王某(化名)的行为虽涉及虚开发票,但经逐笔核查涉案发票的开具流程、资金流向及实际用途,确认其未达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要求的“骗取国家税款”核心要件,且涉案金额、情节与
虚开发票罪的构成要件更契合。
基于此发现,董飞律师精准把握罪名构成差异,制定了“罪名辨析+法律论证”的辩护思路。他撰写了详细的法律意见,重点依据《
刑法》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发票罪的构成要件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结合类案裁判规则,就罪名变更问题向办案机关提交专业法律分析报告。在报告中,他逻辑清晰、论证充分,将复杂的法律条文与案件实际情况紧密结合。
最终,办案机关采纳了董飞律师的辩护意见,将罪名变更为虚开发票罪,王某(化名)的量刑大幅下降。这一结果不仅让王某(化名)及其家庭松了一口气,也彰显了董飞律师对税收类刑事罪名的精准解读能力、扎实的证据核查功底,以及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的办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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