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财产保全一般需提供以下材料:1. 财产保全申请书:写明申请保全的原因、被保全财产的信息、申请保全的金额等。2. 证明材料:能证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纠纷的相关证据如合同、借条、判决书等。3. 担保材料:若提供现金担保需提交足额的资金证明。若以房产等不动产担保要提供房产证等产权证明材料并办理相关抵押登记手续。以车辆等动产担保需提供车辆行驶证等材料并办理相应的质押手续。4. 主体资格证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以证明双方主体身份。5. 送达地址确认书:明确各方接收法律文书的有效地址。不同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要求补充或调整材料建议在申请前详细咨询受诉法院确保准备齐全准确的材料顺利进行诉讼财产保全。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