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违建既适用行政处罚法也适用行政强制法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1. 行政处罚法: 对于违建行为行政机关可以依据行政处罚法对违建当事人作出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处罚决定。比如对未经批准擅自搭建的违建可责令当事人限期拆除并处以罚款。 作出处罚决定时要遵循行政处罚的程序包括立案、调查取证、告知当事人权利、举行听证(符合听证条件的)、作出处罚决定、送达处罚决定书等环节。2. 行政强制法: 当违建当事人不履行拆除违建的行政处罚决定时行政机关可依据行政强制法采取行政强制执行措施。例如经催告后当事人仍不拆除行政机关可以依法代履行即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其拆除违建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拆除违建要遵循严格的程序如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制作强制执行决定书并送达当事人等。总之行政处罚法规范违建处罚的设定与实施行政强制法规范违建拆除等强制执行行为两者相互配合保障违建拆除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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