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和逮捕有以下区别:1. 适用对象:刑事拘留适用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情况紧急时可先行拘留;逮捕适用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2. 决定机关:刑事拘留一般由公安机关决定在紧急情况下人民检察院也可以决定;逮捕由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或由人民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3. 羁押期限:刑事拘留期限一般为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拘留期限不超过37日;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4. 法律后果:刑事拘留后不一定会被逮捕或判刑;逮捕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认定有罪的可能性较大最终可能会被判刑。5. 保障措施:刑事拘留期间公安机关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看管;逮捕后犯罪嫌疑人会被羁押在看守所等专门场所受到更严格的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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