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司法鉴定报告有异议可以按以下方式处理:1. 及时提出书面异议:在收到司法鉴定报告后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鉴定机构提出异议说明认为报告存在问题的具体方面如鉴定程序违法、鉴定依据错误、鉴定结论不合理等。2. 要求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若异议合理鉴定机构可能会进行补充鉴定对有疑问的部分进一步说明或补充材料。也可能会接受重新鉴定申请。重新鉴定需满足一定条件比如原鉴定机构或鉴定人不具备相关鉴定资格、鉴定程序严重违法、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等。3. 申请复核鉴定:可以向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复核鉴定申请由其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判断。4. 通过庭审质证:在诉讼过程中对司法鉴定报告进行质证。当事人有权要求鉴定人出庭接受询问对鉴定过程和结论进行说明并就异议问题进行辩论法官会根据质证情况综合判断鉴定报告的证明力。5. 寻求专业法律意见:咨询专业律师律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提供针对性的法律建议协助分析异议的合理性及处理途径。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