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第八十二条本身并不直接针对寻衅滋事罪规定拘留期限。如果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拘留一般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期限最长为37天。其中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在这期间公安机关会根据案件情况进行侦查等工作。1. 首先要明确第八十二条不是针对寻衅滋事拘留期限的规定。2. 因寻衅滋事被刑事拘留正常期限最长37天。3. 公安机关会在这期间开展侦查然后提请检察院审查是否逮捕。4. 检察院需在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7日内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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