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保险的分割情况较为复杂以下分点说明:1. 婚前购买的保险: 若婚前购买且已交清保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婚前购买但婚后仍在缴费婚后所交保费对应的保单现金价值部分需根据具体情况分割。例如用夫妻共同财产缴纳保费这部分对应的现金价值应视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2. 婚后购买的保险: 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人寿保险、财产保险等保单的现金价值通常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例如一方作为投保人另一方为被保险人的保险离婚时可协商由一方继续持有保单给予另一方相应现金价值补偿;也可将保单退保分割退保后的现金价值。3. 受益人为对方的保险: 如果保险的受益人明确指定为对方在离婚时该保险金通常属于受益人的个人财产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但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为对方购买且指定受益人的保险可能存在争议需综合判断是否应分割部分价值。4. 分割方式: 双方可协商确定分割方式如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法院一般会考虑保险的性质、购买资金来源、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来合理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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